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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學年度

112學年度

一、凡原住民在校生,符合下列資格者均可提出申請:
1.中低收入戶、單親家庭、清寒家庭、特殊案例。
2.操行成績甲等。
3.在本校未領取其他校內獎助學金者。
4.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 60 分以上或 GPA 1.70 以上具有本校學籍者。
5.限本校大學部及碩士生申請

二、獎助名額及金額:
1.每學期獎助原住民學生5名,每名助學金新台幣 3 萬元整。
2.面試委員有權依學生需求情況調整獎助名額。

三、申請應備文件:
1.生活助學金申請表
2.自傳。
3.前一年度本人、家庭全戶成員「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」(請逕向國稅局申請)。
4.歷年成績單及班級排名(新生須提供高中三年成績及班排名,復學生以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)。
5.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
6.其它證明文件。 ex.清寒證明等。

◆紙本或電子檔收件期限:即日起至112.3.17 (五) 17:00止 (逾期不受理)。
◆交件地點:原資中心(學生活動中心3樓)
◆審查面試日期:112.03.22日(三)上午11:00
◆面試地點:學務處會議室(一)

四、有關明倫生活助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表格詳附件檔案
https://reurl.cc/W1Oxx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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