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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度

113學年度

(一)申請資格:

  1. 具原住民身分,並設籍新北市滿六個月以上之在學學生。

  2.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。

  3. 當學期(前一學期)無記過以上處分。

  4. 有記過以上處分者及一年級新生不得申請。

  5. 研究所學業成績80分以上,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業成績60分以上。

  6. 公費留學、在職進修及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。


(二)檢附證件:

  1. 申請書暨領款收據。
  2. 戶口名簿影本。
  3. 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。
  4. 學生證影本(蓋有113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章)或在學證明。

連結: 👉 申請表 新北獎學金要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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