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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魯閣國家公園學生獎助學金 申請公告

太魯閣國家公園學生獎助學金 申請公告

🔸受理時間: 114年9月1日至114年9月30日止
🔸
受理文件: 請至官網下載 (https://pse.is/84pju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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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對象: 現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,符合該須知資格者(如下說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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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料寄送: 採書面申請,寄至「97253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,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解說教育科」,信封請註明「申請獎助學金」字樣。


申請資格及獎助金額:

1.申請人於本處轄區及周邊設籍連續2年以上,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,得擇一申請獎助學金,不得重複申請。
2.
低收入戶不受設籍連續2年限制並得優先錄取。

(一) 學業優異獎助學金:申請人前一學年度在學成績良好。

1.大專:大學(含技職院校)4年、二專前2年、五專4-5年級,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,每名新臺幣5000元至8000元。
2.
研究所:碩士班前2年之學年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,每學年若干名,每名新臺幣5000元至8000元。。

(二) 特殊才藝獎助學金:

1.申請人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,且無警告以上之懲處。
2.其個人單項特殊才藝獲得直轄市級或縣(市)級以上政府機關、立案團體主辦之競賽成績名列前三名,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

3.每名新臺幣
6000元至10000元。

(三) 錄取大學獎助學金:當年度考取大學(含技職院校)及研究所碩士班,並完成註冊,得申請本項獎助學金,每名新臺幣4000元至8000元。。

申請應備文件:

() 學業優異獎助學金
1.填妥申請表、個人資料提供書面同意書。

2.在學證明
(或學生證、畢業證書)影本。

3.前一學年
(上、下學期)之成績單正本(國中、高中須含前一學年之獎懲紀錄)

() 特殊才藝獎助學金
1.填妥申請表、個人資料提供書面同意書。

2.在學證明
(或學生證影本、畢業證書)影本。

3.前一學年
(上、下學期)之成績單正本(國中、高中須含前一學年之獎懲紀錄)。

4.前一學年度特殊才藝得獎相關證明文件影本。

(錄取大學獎助學金
1.填妥申請表、個人資料提供書面同意書。

2.當年度註冊證明文件影本。

(四) 低收入戶者需檢附戶籍所在地鄉、鎮、市公所以上機關開立之相關證明文件。

表格下載請至本網址下載:https://pse.is/84pmfu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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