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年度社團法人屏東縣原住民文教協會「送愛心到原鄉部落原住民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」
115年度社團法人屏東縣原住民文教協會「送愛心到原鄉部落原住民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」
一、申請資格如下:
(一)戶籍地為屏東縣之原住民學生。
(二)家境確實清寒,且奮發向上,在品德、學業或其他方面有傑出表現者。
(三)學業成績每科均須及格,由美國康德基金會認定成績總平均成績達70分以上,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。
(四)申請者須檢附家境清寒及傑出表現相關證明文件;附件資料完備者,優先錄取。
(五)軍公教子女不得申請。
二、申請時應檢附下列文件:
(一)114學年度上、下學期成績單。
(二)戶籍腾本或戶口名簿影本(三個月內)。
(三)清寒證明、其他相關證明或獎狀。
(四)在學證明/學生證(需蓋註冊章)
(五)應屆畢業生請另檢附錄取通知書;高中畢業生請提供大學錄取證明;大學畢業生請提供研究所錄取證明,以此類推。
三、申請之大學生須簽立返鄉服務切結書(如附件二)。
四,錄取之大學/專科學生,須參與本會返鄉服務志工活動。
五、獎助學金金額如下:
(一)高中生:新臺幣3萬元整。
(二)大學生:新臺幣6萬元整。
六、收件期限:115年8月1日止,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七、頒獎時間:確定時間將由主辦單位另行發函通知受獎學生。
八、本活動承辦人:鍾祈社工員,聯絡電話:08-761008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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